各申办单位:
根据外交部通知决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启用新的《护照申请卡》。新的《护照申请卡》增加了护照申请人职业属性项目(申请人职业属性共分五种:1、国家公务员,2、事业单位人员,3、军人,4、国有企业人员,5、非国有企业人员)。新的客户端软件可在上海外办网站www.shfao.gov.cn的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更新文件,文件名为“新版护照签证申请卡程序更新”。请各申办单位及时更新软件,在护照资料录入时准确填写各项内容。
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护照签证管理处
二○○八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