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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签证信息(2006-10-8)
 

  拉脱维亚 根据拉脱维亚政府颁布的《便利第三国人过境拉脱维亚的决定》规定,自2006年12月1日起,凡持有申根国家及其他新入盟国家的有效签证及居留许可,或列支敦士顿和瑞士的居留许可者,过境拉脱维亚不超过5天可免办签证。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1、特多入境签证申请由特多移民局批复;2、特多无落地签证,外国入境者均需在特多境外办妥入境签证;3、在特多境外只能办理一次入境签证;4、申请特多入境签证至少需提前3周;5、中国因公团组申办特多签证要求:(1)申请人需通过外交部向特多政府授权的英国驻华使馆申请;(2)外交部将受理的护照及送签号等有关信息书面通知中国驻特多使馆,使馆将协助办理返签手续。

  

  荷兰 签证表须打印

  

  比利时 90天以上签证需四表四照

  哈萨克斯坦 需提供办妥移民局返签号码的邀请信,其他要求不变。

  

  丹麦 增加保单复印件一份,其余要求不变。

  

  意大利 需提供出访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每人一份)。另,如邀请方为中国意大利商会成员则不需要提供邀请方营业执照复印件,但需提供会员卡复印件并填写有关表格(每人一份,可至我处领取)。

  

  西班牙 邀请函原件上要打印邀请人的姓名和职务然后签名;另外还应有邀请方的地址、电话、传真号码,便于领馆与邀请方确认。

  

  突尼斯 1、出差证明(需注明职位);2、无需提供银业执照复印件和翻译件;3、需提供机票订单,取签证时需提供机票原件。其余要求不变。

  

  尼日利亚 1、邀请人居住证明复印件;2、邀请人(尼日利亚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绿卡(非尼日利亚人)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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