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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签证信息(2007-11-15)
 

  瑞士 申请瑞士签证,须提供详细日程安排、机票订单、旅馆订单,其它要求不变。

  挪威 填写挪威签证表时,第42栏如家庭成员中有小孩,则均需填写小孩姓名和出生年、月、日,其他要求不变。  

  美国 即日起,无论赴美领馆面谈或留取指纹,除带好所需材料外,还需带好一张DS-156有照片页的签证表复印件一份,请申请者在递交签证表之前先复印好。

  签证费 奥地利签证费调整为650元/人;塞内加尔签证费调整为300元/人;芬兰签证费调整为640元/人。

  德国 申请德国签证,邀请函原件另需复印一份(如邀请函有更改,更改件和原件都需复印一份),但同时赴其他申根国家的邀请函则不必复印,其他要求不变。  

  立陶宛 申请立陶宛签证,另需提供健康证明书,其他要求不变。

  斯里兰卡 更换新表,旧表停止使用,新表可至www.slemb.com网站下载,另需提供机票复印件,其他要求不变。

  坦桑尼亚 更换新表,旧表停止使用,新表可至www.tanzaniaembassy.org.cn 网站下载,其他要求不变。

  塞内加尔 更换新表,旧表停止使用,另需提供护照复印件二份,其他要求不变。

  菲律宾 更换新表,旧表停止使用。

  毛里塔尼亚 更换新表,旧表停止使用。

  比利时 即日起申请短期签证为一表两照,其他要求不变。

  丹麦 即日起申办签证不再需要提供保单原件,复印件即可。

  波兰 即日起领馆不再受理加急签证,也不再收取加急签证费,所需工作日为15个工作日,一星期中只有周三受理签发因公签证。

  日本 自2007年11月20日起,申请进入日本国境的外国人在接受入境审查时,必须提供指纹和面部照片,并接受入境审查官的面试。此规定亦适用于已经在日本居留的外国人再入境。若拒绝提供指纹或面部照片,将不被允许入境,并被命令离开日本,该命令下达后将不可更改。免留指纹和面部照片的人员包括:1、特别永住者;2、未满16周岁的人员;3、进行“外交”或“公务”在留资格活动的人员(指获得“外交”“公务”类别签证者。其他人员即使持外交、公务护照,如不属于日本中央政府邀请、未获得“外交”、“公务”类别签证者,也要提供指纹和面部照片)。4、由日本行政机构首长邀请的来日人员。5、按法务省政令,符合第(3)项或第(4)项的准身份入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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