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短期商务团组须事先由邀请方向科威特内政部移民总局提出申请,凭移民总局的返签证原件至发照单位开具出境证明,出访时须随身携带该返签证原件。
二、申请90天以下的政府访问团组,所需材料如下:
1、二表(原表,不可复印)、二照。
2、邀请函。
3、派遣单位的出差证明(单位信笺纸英文打印,可参照护照签证处提供的出差证明样式)。
4、护照复印件。
5、使馆可能要求补充的其它材料。
6、护照上如有以色列签证将被拒签。
二、90天以上的工作签证,所需材料如下: 1、所需时间:10个工作日。 2、二表(原表,不可复印)、二照。 3、科威特国内返签的批文。 4、派遣单位的出差证明(单位信笺纸英文打印,可参照护照签证处提供的出差证明样式)。
5、出访人员无犯罪公证。
6、出访人员健康证明。
7、使馆可能要求补充的其它材料。 8、护照上如有以色列签证将被拒签。 三、凡经科前往第三国者,持联程机票,不出机场且停留不超过24小时,可免办签证。否则,应申办过境签证.科方发给允许停留3天的过境签证,超过3天,需申请入境签证。
四、签证费:90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