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赴菲律宾入境30天内(含过境)免办签证,由发照单位开具出境证明。停留需要超过30天的,由发照单位开具出境证明,抵菲后按菲有关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办理必要的居留手续。
二、持公务(因公)普通护照人员须申办签证:
1、所需时间:2个工作日(急件)、3个工作日(快件)、4个工作日(慢件)。
2、一表、一照。
3、邀请函原件。
4、经济担保证明(可以由派遣单位出具,也可以由业务良好的菲律宾公司出具)。
5、往返OK机票复印件。
6、护照复印件。
7、申请菲签证时,邀请函、经济担保证明、往返机票复印件、护照复印件必须每人复印一套和签证表一起夹在各自的护照里,一套原件夹在团组团长的护照里。
8、领馆可能要求补充的其它材料。
9、凡经菲前往第三国者,不出机场且停留不超过24小时,可免办签证。否则,应办理过境签证,菲方一般发给3个月有效、允许停留3天的过境签证。
10、签证费:
|
签证费 |
2个工作日(急件) |
3个工作日(快件) |
4个工作日(慢件) |
|
500元/人 |
400元/人 |
250元/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