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时间:15个工作日。
二、一表、一照。
三、邀请函原件。
四、邀请函确认件(邀请方同时须向利比亚驻华使馆发邀请函确认,利驻华使馆会将其编号,申请人须提供具有该编号的传真确认件)。
五、派遣单位的出差证明(单位信笺纸英文打印,可参照护照签证处的出差证明样式)。
六、“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及复印件。
七、护照复印件。
八、使馆可能要求补充的其它材料。
九、一般发给三个月有效的一次入境签证。
十、签证费:1560元/人。
注:接外交部领事司通知,赴利比亚因公护照持有者须在护照上加注护照资料页阿拉伯译文,因此,上海外办护照签证处在签证材料收进来后会为出国人员到领事司签证大厅综合服务部申办译文加注,一般需2个工作日,50元/人;急件当天取,100元/人。如由第三国或地区赴利,可径向我驻外机构提出译文加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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