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各国因公签证要求
爱尔兰(都柏林)
 

  一、所需时间:5个工作日。

  二、一套表(2008.4.16起启用电子表格,该表应登录http://www.visas.inis.gov.ie/avats/并在线填写后连同条形码一并打印下来)、一照(2寸白底照片)。

  三、邀请函原件并复印两份。

  四、派遣单位的出差证明(单位信笺纸英文打印,可参照护照签证处的出差证明样式)并复印两份。

  五、派遣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份。

  六、护照复印件二份。

  七、领馆可能要求补充的其它材料。

  八、一般发给三个月有效的一次入境签证。

  九、工作签证要求:

   a) 三表三照。

   b) 工作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c) 爱尔兰雇主的确认函。

   d) 派遣单位的出差证明(单位信笺纸英文打印,可参照护照签证处的出差证明样式)。

   e) 出访人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f) 出访人员家庭的详细资料。

   g) 出访人员家庭户口簿复印件。

   h) 出访人员无犯罪记录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i) 护照复印件。

  十、持联程机票过境,不出机场且停留不过夜,可免办签证。

  十一、签证费:

签证费

3个月以下

3个月以上

600/

600/

  

 
【关闭窗口】 【回到首页】 【打 印】
 
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版权所有
沪ICP备
05016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