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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大马士革)
 

  一、所需时间:7个工作日。
  二、持外交、公务护照者免填签证申请表、免交照片;持公务(因公)普通护照者,二表二照(所有表格均需打印)。
  三、邀请函(如邀请方为企业,使馆要求邀请函须经过该邀请方所在地的商会认证,并由叙方另直接传真一份至使馆)。

  四、派遣单位的出差证明(单位信笺纸英文打印,可参照护照签证处提供的出差证明样式,但还须注明中方派遣单位担保申请人去叙利亚执行公务活动并保证完成任务后会按时回国等内容)。
  五、使馆可能要求补充的其它材料。
  六、护照上如有以色列签证将被拒签。
  七、一般发给三个月有效的一次入境签证。
  八、凡经叙前往第三国者,均须申办过境签证。叙方一般发给持外交、公务护照者三个月有效、允停留一个月的过境签证;一般发给持因公普通护照者一个月有效、允停留一周的过境签证。
  九、签证费:3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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