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馆人员登乘民航班机时是否应接受安全检查? 答:有关部门在中国民用机场对乘坐国际国内航班的中、外旅客及其手提行李物品实行公开安全技术检查,是为了确保航行安全,防止非法干扰民航班机的事件发生。因此所有旅客都必须接受安全检查,领馆人员也不例外。当您外出旅行时,应主动配合机场安全检查部门的工作,主动出示机票、登机卡、个人身份证件或本人护照,并按要求接受检查。通常,您会被要求通过安全检查门,必要时有关部门将对您进行人身检查。对于手提行李物品,一律实行仪器检查,必要时有关部门可开箱检查。您可以拒绝接受检查,但这同时意味着您已决定放弃本次旅行,并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2、总领事夫妇是否可以要求免安全检查? 答:全检查是为了对全体旅客的安全负责,与礼宾待遇无关,如非特殊情况,使领馆人员都应接受安全检查。但是,如果承运的航空公司愿意担保,经机场安全检查部门同意,并由承运的航空公司派员陪同或出具证明,机场安全检查部门可视情同意对总领事夫妇免予安全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