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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疫
 

  1.领馆人员可否携带动物入境?
  答:中国的法律允许领馆人员将狗和猫作为宠物携带入境。出入中国国境时,您可将
  宠物作为随身行李携带。
  
  2、携带宠物入境时该如何办理报检手续?
  答:当您携带宠物进入中国境内后,应立即带其到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称“
  检疫局”)国际机场局虹桥机场办事处或浦东机场办事处报检。报检时,您需递交下列文
  件:
  (1)派遣国官方出具的有效狂犬病疫苗注射证书(中国法律规定,狂犬病疫苗自注射日起
  一年内有效,且最近一次必须在起程日30天之内注射;
  (2)官方出具的健康证书;
  (3)上海外办颁发的个人身份证件证及外交、公务护照;
  (4)填妥的《报验单》。根据规定,境外入的宠物应在检验检疫局指定的隔离场所隔离
  检疫30天。但是如果您的住所基本符合隔离要求,您也愿意积极配合当局检验检疫的,您
  可以请求检疫部门在机场初步检验检疫合格后,允许您将宠物带回住所隔离检疫,并保证
  在隔离检疫的30天内不将宠物带出住所。若获得批准,您便可于当日将宠物带回家。在此
  期间,检验检疫人员有权到您的住所对宠物进行检验检疫。
  
  3.携带宠物离境时,如何办理手续?
  答:离境时,请至少提前一周将健康的宠物带至检验检疫局浦江局或国际机场局报
  检。报检时您需备齐下列材料:
  (1)最近一次有效的狂犬病疫苗注射证书或证明(必须到上畜县级以牧兽医站或指定的宠物医院注射,注射日期至起程日不超过30天);
  (2)原始健康证书;
  (3)上海外办颁发的个人身份证件及外交、公务护照;
  (4)填妥的《报检单》。经检查合格,检验检疫局将签发给您动物健康证书。
  
  4.领馆人员如何携带植物入境?
  答:如您打算携带植物入境,应事先通过领馆为您到上海市林业站病虫防治检疫站领
  取并写《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它繁殖材料审批单》(若因特殊原因无法事先办理,
  可在入境后到检验检疫局动植物监管处补办)。进入中国境内后,您应携带植物至检验检
  疫局国际机场局,递交派遣国发给的官方植物检疫证书及上述审批单,填写《报检单》后
  接收检疫.如您携带入境的是植物产品,同样应递交官方植物检疫证书,填写《报检单》
  后交检验检疫局国际机场局接受检疫。
  上海市林业站病虫防治检疫站地址:沪太路975号;电话:56944387、56944261。
  
  5.哪些植物是中国政府禁止携带入境的?
  答:中国政府禁止由境外携带松树、榆树、橡胶树入境;禁止携带水果、茄科蔬菜入
  境。同时还要请您注意,允许入境的植物禁止带有土壤及生长介质。
  如您需要了解详情,可向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监管处咨询,地址:浦东新区
  民生路1208号电话:68563030转。
  上海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浦东局地址:中山东二路13号
  上海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际机场局地址:虹桥路25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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