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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
 

  1、领馆人员享有哪些免税待遇?
  答:根据国际公约、双边条约及互惠对等原则,中国政府给予领馆人员免纳捐税的待遇,但下列各项除外:(1)记入商品价格或服务价格内的捐税;(2)对在中国境内私有不动产所征的捐税,但用作领馆馆舍的不在此限;(3)有关遗产的各种捐税,但领事官员亡故,其在中国境内的动产的有关遗产的各种捐税免纳;(4)对来源于中国境内的私人收入所征的捐税;(5)为领馆人员提供特定服务所收的费用。领馆服务人员在领馆服务所得工资,免纳捐税。
  
  2、领事人员在中国境内购买物品可否退税?
  答:根据国际惯例及互惠对等原则,作为领事官员或公务人员,您在中国境内市场上购买的已征税物品,包括进口物品,可凭有关单证向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申请退税。
  
  3、哪些物品可享受退税?
  答:可享受退税的物品范围为:(1)领馆馆舍及总领事官邸所消费的自来水、电煤气、暖气;(2)领馆馆舍及总领事官邸在中国市场购买和使用的建筑装修材料及设备;(3)领馆及领事官员在中国市场购买的合理范围内自用的中国产汽车;(4)领馆及领事官员在中国市场购买的合理范围内的、每次所购单张发票总金额不低于2000元人民币的自用设备及物品;(5)领馆及领事官员自用汽车修理修配的应税劳务。
  
  4、如何办理退税手续?
  答:如您购买的物品在上述范围之内,便可通过领馆向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办理退税,具体方法是通过领馆将您的有效购物发票报给驻华使馆,再由使馆按季汇总派遣国驻华使领馆的应退税额,填报《外国驻华使(领)馆退税申报表》,经使馆负责人签字后报中国外交部,由外交部统一汇总后报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申请退税。
  
  5、领馆和领馆人员可否享受免税汽油?
  答:领馆公用和领馆人员自用的机动车辆享有购买免税汽油的优惠待遇,各国驻沪领馆向上海石油集团成品油零售有限公司购买的自用汽(柴)油增值税实行零税率。
  
  6、如何购买免税汽油?
  答:领馆可到上海外办领取《领馆购用免税汽(柴)油凭证》,盖上领馆馆印并经负责人签字后到上海石油集团成品油零售有限公司营业室购买注有“领”字的专用油票,油票背面盖上领馆馆印后即可在上海各加油站办理提货手续(限于对“领”字牌照车辆加油)。上海石油集团成品油零售有限公司营业室地址:江西中路115号,电话:63215020。
  
  7、领馆车辆可否免纳车船使用牌照税?
  答:我国对使领馆公用车辆和外交官、领事官员自用车辆免征车船使用牌照税。
  
  8、如何办理车辆牌照免税手续?
  答:您应在每年年初(具体日期以当年通告为准)至5月20日期间向上海市税务局对外税务分局办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牌照免税手续。您在办理免税手续时,请携带车辆的有关行驶证明,填写“车船使用牌照税申报表”,并领取该局发给的免税标志。每一枚免税标志将收取一定的工本费。上海市税务局对外税务分局地址:建国中路31号,电话:64459814*3002。
  
  9、领馆人员是否应缴纳路桥费和机场建设费?
  答:在上海,大多数道路、桥梁和越江隧道都是免费使用的,但有部分设施如机场、高速公路等使用时需要付费。路桥费、机场建设费的收取主要是用于公用设施的保养、维护,也有些属于有偿使用(如企业投资建设的公共设施),这些费用不是捐税,因此不能豁免,应按规定缴纳。
  
  10、上海是否有专门的领馆人员免税商店?
  答:上海有专门向使领馆及其人员提供免税商品的商店,主要供应烟酒、化装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等,也可根据您的特殊要求组织货源。上海使领馆人员免税商店地址:遵义路448号玉屏宾馆大堂;电话:62334079,营业时间:每周一至周五09:00—17:00(国定假日除外)。
  
  11、如何购买免税商品?
  答:您可凭本人身份证件(“领事官证”、“公务人员证”等)到上海使领馆人员免税商店用美元购买免税物品。也可委托您的家庭服务员前往购买,但需携带由您本人签署的“委托书”和您的个人身份证件。购物30美元以上,商店可免费送货上门。
  
  12、领馆人员商店是否提供其他服务项目?
  答:如您打算举办大型庆典活动、招待会、宴会,或有其他要求等,都可委托上海使领馆人员免税商店代办选购、包装礼品、并提供有关的各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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