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公告栏
关于延长外国驻沪记者证有效期的通知
 

  各位外国驻沪记者:

  

  你们好!我处将于2005年11月14日至12月23日办理各位的常驻记者证有效期延长手续。办理延期手续须由常驻记者本人持常驻记者证原件以及新闻机构负责人出具的延期申请函来我处办理。办理周期大约需要10个工作日。

  请提前两个工作日拨打电话6215 8269进行预约。

  我处地址:

  上海市南京西路1418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新闻文化处

来源:外事办  
【关闭窗口】 【回到首页】 【打 印】
 
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版权所有
沪ICP备
05016064